内容简介:切实加强廉政建设。清正廉洁是人民对政府的基本要求,也是政府正确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。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,从重点领域、重点环节入手,狠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,确保廉政要求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。
各位代表:
现在,我代表浙江省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,请予审议,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。
一、全面落实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
“十二五”发展开局良好
2011年是国内外形势错综复杂的一年,也是我省克难攻坚、奋力推进转型发展的一年。省政府在党中央、国务院和中共浙江省委的坚强领导下,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认真实施“八八战略”和“创业富民、创新强省”总战略,大力推进“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”,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,胜利完成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,实现了“十二五”发展良好开局。
初步预计,全省生产总值32000亿元,比上年增长9%以上;地方财政收入3151亿元,按可比口径增长15.2%;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00元,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071元,分别增长13%和15.6%;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1.96%;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5.4%;城镇新增就业90万人,城镇登记失业率3.3%;人口自然增长率4.07‰;为民办实事十方面任务全面完成。
一年来,我们启动实施“十二五”规划,着力稳增长、抓转型、控物价、惠民生、促和谐,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征程上又迈出了新步伐。
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。面对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,切实把握工作主动权,部署落实一揽子政策措施,增强了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和协调性。着力抓好有效投资,加强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,出台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实施意见。嘉兴电厂三期、绍诸高速公路、合溪水库等工程建成,杭甬、宁杭、杭长客运专线,六横电厂、仙居抽水蓄能电站、浙东引水萧山枢纽工程等项目进展顺利,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4.8%。推进“浙货万里行”活动,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,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.4%。积极培育出口品牌,加强重点出口基地和境外贸易促进平台建设,外贸出口增长19.9%。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,设立10亿元省级财政中小企业再担保资金,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微企业支持,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措施。努力减轻企业负担,清理取消3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,减免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的小微困难企业相关税费,实行社会保险“五缓四减三补贴”政策。落实稳定物价和调控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,抓好“米袋子”、“菜篮子”工程建设,推进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,加强煤电油运调度,物价涨势得到有效遏制,城市房价逐步合理回落。
“三大国家战略”全面启动。认真贯彻国务院部署,积极谋划,狠抓落实,形成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。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,制定实施试点方案和政策意见,设立10亿元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10亿元海洋产业基金,编制海洋新兴产业发展、重要海岛开发利用与保护等规划,举办首届中国海洋经济投资洽谈会、港航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推介会,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扎实推进,东北亚港口物流信息实现互联互通。抓好舟山群岛新区建设,制订新区发展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,一批重点项目启动实施。开展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,建立省市联动、部省合作机制,编制改革试点实施计划,探索新型贸易方式,出台海关联网监管等措施,为国际贸易营造高效便利的环境。
产业结构调整加快。坚持增量优化与存量提升并举,加快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,推动产业转型升级,促进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。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,培育提升农业主导产业,农业科技进步和产业化经营成效明显,“三位一体”农业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。建成粮食生产功能区123万亩,启动建设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区137个、主导产业示范区298个,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稳中有升。编制实施省级产业集聚区系列规划,强化推进机制和保障措施。制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意见,整合设立5亿元财政扶持专项资金。推进146家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和42个产业集群示范区建设,抓好1010个重点技术改造项目。高新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3.4%和12.1%。制定实施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,建设40个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,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稳步推进,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.5%。加快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,青山湖科技城、未来科技城等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,重大科技专项和成果转化工程深入实施,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海外引智计划全面启动。财政科技投入增长18.7%,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增长30%,发明专利授权量增长35%。
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。积极推进新型城市化,加强新农村建设,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,努力提高发展的均衡性。全面实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,加快城市群和中心城市建设,推进200个中心镇改革发展和27个小城市培育试点。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,优化镇村规划布局,加快培育823个中心村,建立完善3万多个村级便民服务中心,改造建设41.4万户农村住房,改善135万农村居民饮用水条件,全面完成通村公路建设任务。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,谋划山区发展新举措。制定实施新一轮支持欠发达地区发展政策,对12个重点欠发达县给予特别扶持,山海协作、结对帮扶、异地搬迁等工程扎实推进,低收入群众脱贫增收成效明显。欠发达及海岛地区发展环境稳步改善,衢州、丽水、舟山市呈现良好发展势头。
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,以“811”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为抓手,促进可持续发展。强化重点领域监管,实施节能降耗十大工程、污染减排六大工程,建筑、交通节能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展开,重点流域、区域、行业和企业污染整治全面加强。强化行业准入和源头控制,启动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工作,加强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,健全行业环境准入制度,抓好25个循环经济试点基地建设。强化落后产能淘汰,深入实施铅酸蓄电池全行业排查治理,推进电镀、制革、化工等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,依法取缔、关闭一批不达标企业,淘汰落后的水泥产能1040万吨、造纸产能16.1万吨和印染产能2.1亿米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,部署实施清洁水源、清洁空气、清洁土壤专项行动,抓好首个“浙江生态日”系列活动,环境风险防控和执法监管继续加强,饮用水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扎实推进。八大水系、运河和主要湖库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2.3个百分点,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。
社会建设全面加强。加快实施富民惠民十大工程,推动民生事业取得新突破。完善就业政策支持体系,开展大学生创业引导和就业服务,重点帮扶人群就业援助进一步加强。健全养老保险制度,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,全面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制度,有效解决一批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。加快医疗保障制度建设,医保“一卡通”全面推行,所有市县新农合、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达285元以上,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继续提高。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,健全城乡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。推进新型社会福利体系建设,建立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。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,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0.9万套。开展13项国家级教育改革试点,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计划,建立普通高中助学金制度,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稳步实施,高校学科专业建设继续加强。完成医药卫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