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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年
《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》
2002年1月30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《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》,2003年7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规定: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 护行政主管部门、财政部门、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 照各自的职责,加强对排污费征收、使用工作的指导、管理和监督。”“排污费的征收、使用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。”《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》发布施行 后,1982年2月5日 国务院发布的《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》和1988年7月28日国务院发布的《污染源治理专项基金有偿使用暂行办法》同时废止。
点评:
在新的《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》实施之前,只有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才需交纳一定数额的排污费。之后,随着新的实施,所有排污企业都需缴纳一定数 额的排污费。但这一费用,仅仅是用于 抵消污水处理的实际成本,外部环境成本仍然没有被计入。随着中国环境形势不断恶化,排污权交易逐渐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广泛关注。
随着能源紧张,2002年还出台了电力体制改革方案,确定了改革的总体目标,目前已实现了政企分开、厂网分开。煤炭生产和销售已基本实现市场化,煤 炭价格主要取决于市场供求状况。中石油、 中石化、中海油等大型国有石油企业基本实现了上下游、内外贸一体化。能源需求侧管理取得积极成效,推广完善了峰谷电价、丰枯电价、差别电价办法,引导电 力、冶金、建材等重点行业的大型企业 制定了节电改造、优化用电方案,这对以后顺利完成迎峰度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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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3年
《关于200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》
党的“十六大”确立了本世纪头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,我国能源消费需求将持续增长,节能的战略地位更加突出,节能工作的形式更加严峻, 任务更加艰巨。为了不断提 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,进一步推动我国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,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科技部、广电总局、全国总工会、团中央定于 2003年11月3日至8日,举办 ”200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“活动。该全国节能宣传周的主题定为:节能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。
点评:
根据国家发改委等5部门《关于200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》的要求,各地市开展了规模较大的“节能环保周”。以北京为例,北京市在社 区、学校、医院、企事业内部悬挂横 幅、张贴宣传画、制作板报、发放宣传手册、宣传品等,以丰富、生动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宣传,营造氛围,调动广大市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提高全社会自觉节能的 意识。北京电视台将连续两周每晚播 出“资源与可持续发展”公益广告片,向市民宣传节约能源保护环境,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理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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